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毓秀站、华茂站等二级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毓秀站、华茂站等二级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3-2-467-01)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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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毓秀站、华茂站等二级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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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烟台市。
2.2 规模: 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毓秀站、华茂站等换热站二级网投运已超过二十年,管道锈蚀严重,管网失水量大;早期投运的管网已不能满足现有供暖负荷需要,管网水力失调严重。为保证管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用户供暖舒适度,2024年计划对毓秀站、华茂站等换热站部分老旧管网进行优化改造。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毓秀站、华茂站等二级管网改造工程。其中:
- 每个标段覆盖区域范围为: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等区域。
- 施工地点: 山东省,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等区域。
2.4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2.5 招标范围: 主要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毓秀站、华茂站等换热站部分二级管网技改工程,供热面积约120万㎡,包括沟槽开挖、管道与阀门管件拆除安装、井室水泥盖板制作安装、井室拆除及恢复、沟槽回填、余土外运、路面破除与恢复、绿化带拆除恢复、垃圾外运等施工项目。其中与相关部门的路面、彩色方砖等及地下设施的拆除等施工项目的手续办理皆由投标人负责;与相关部门的绿化带、隔离栏、减速带、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等设施的拆除恢复、动火手续的办理及民挠阻工协调工作、手续办理及缴纳押金等皆由投标人负责,发生的费用均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工程现场途经其它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补偿费用均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设计变更及地质条件(如地下水、地表水、土质类别等)可能影响施工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
- 烟台市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路面恢复由市政部门负责。土建部分包括拆除混凝土路面约1319.81平方米、拆除沥青路面约4175.85平方米、挖土方约13461.37立方米、回填砂约10657.3立方米、回填土约2624.2立方米、外运土石方约11890.67立方米等;安装部分主要包括安装预制保温管DN32~DN400约23345米、安装法兰阀门DN32~DN350约1155个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6.1 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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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保温管(含(PE-RTⅡ型管材)、平衡阀、法兰球阀、丝接球阀、钢质管件、PE-RTⅡ型管件、井圈井盖等主材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于开工前10日向招标人提交材料计划,经招标人审批后,由投标人到招标人仓库领取(华能烟台发电厂院内),自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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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材料自招标人仓库领出至工程完工剩余材料退回招标人仓库,期间发生的材料损坏、锈蚀、丢失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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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合格后,投标人负责10日内将剩余完好材料退回招标人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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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项目施工地点分散,施工项目较多,投标人确保施工人员、物资储备、专用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装备等应能满足多个项目同时连续施工的需要,并且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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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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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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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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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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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供热管网施工项目业绩且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 专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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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将本次工程废旧物资退还至华能烟台发电厂废旧物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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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因本项目施工地点分散,施工项目较多,投标人确保施工人员、物资储备、专用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装备等应能满足多个项目同时连续施工的需要,并且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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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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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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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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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含节能方案、环保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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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伍组成及专业技术人员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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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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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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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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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此公告发布时间自2024年2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
公告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布,敬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或通过指定媒介下载并查阅招标文件。 -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值为100分。招标人在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基础上,根据以下因素进行量化打分:(1) 质量管理体系/ISO体系认证证书及有效性;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誉评级;
(4) 技术方案的创新性与实用性;
(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
(6) 施工人员的素质与技能水平;
(7) 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
(8) 施工进度控制与节点控制的完成情况;
(9) 施工过程中的环保与节能措施;
(10) 施工成本控制情况;
(11) 工程变更及应急响应能力;
(12) 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效果;
(13) 合同履行情况及与招标人的合作关系评价;
(14) 商务条款的完备性和合理性;
(15) 评委会认为的其他必要因素。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逾期恕不接受。
备注: 以上信息基于招标公告所述背景和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可能会因实际招标文件而有所变化。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解读,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或直接联系招标人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获取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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