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辽宁
-丹东市
一、项目编号:DDHT-CG-20240023(招标文件编号:DDHT-CG-20240023)二、项目名称:东港市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需解锁供应商地址:东港市大东区东港路(城建局)组133号中标(成交)金额:14.800000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需解锁东港市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包括滨河路B区组团、朝阳组团、花园B区组团、太平湖组团、银河组团,涉及居民共计4558户,楼体90栋,建筑面积32.91万平方米。1.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委托内容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检查;3.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成交供应商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服务资格;4.为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成交供应商接到项目后,应考察现场实际情况,考量设计图的可行性,针对无法实现的施工内容,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意见;5.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6.向采购人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金额、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7.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工程项目涉及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服务;8.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服务任务;9.供应商应保持造价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10.供应商需在中标后保持人员稳定,确保能够顺利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员和团队成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11.签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合同后,不得转让,否则,将取消其服务资格。12.其他按《建设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蒋雪梅、王晓昆、张丽欣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