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霞浦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福建省霞浦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宁德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DZB(ND)-2024011项目名称:福建省霞浦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32.76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2.76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主要技术规格数量预算金额询价保证金允许进口11-1视力筛查仪器详见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3台3276003000否1-2蓝牙身高体重仪4台1-3蓝牙血压计6台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所投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所投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所投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供应商提交的《分项报价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所投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证明或供货前通过备案的承诺2、所投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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