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敬老院(儿童福利部)灾后排险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昌平区
项目概况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敬老院(儿童福利部)灾后排险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042024-040项目名称: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敬老院(儿童福利部)灾后排险维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5.101219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49.501852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施工图纸范围内前后院中室内装修改造及配套给排水、电气、采暖改造工程;拆除新做室外围墙、散水、坡道、地面砖、花坛墙面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2.2.1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2.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2.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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