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赤城县政府会议室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项目概况满足赤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赤城县政府会议室修缮项目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BHDL(冀)张家口20240005项目名称:赤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赤城县政府会议室修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90995.97最高限价(如有):1190995.97采购需求:满足赤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赤城县政府会议室修缮项目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无价格扣除优惠。(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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