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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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3-232-3)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2标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讫里程:DK51+387-DK77 $+995$ ,线路全长 $26.359\mathsf{k m}$ 。主要包含太沙路梁场;太沙路轨道板场,轨道板预制、运输;标段内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等。桥梁长度 $26.359\mathrm{km}/\AA$ 4座,滨海南站高架站;太沙路梁场1处,箱梁预制供应孔数720孔;太沙路轨道板场1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处;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2处;桥梁占比 $100%$ 。
合同工期:2023年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3.2招标内容
水泥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采用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生产,具备日产熟料30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及粉磨站投标,需提供熟料唯一来源的证明包括熟料供应基地的营业执照,生产供应能力,集团内部企业证明;生产商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 $\mathtt{\le0.6}$ $0%$ )生产能力,且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5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0.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成立时间最少为一年)。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包件内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必须含有碱含量检测指标)。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至少两份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铁路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投标物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建股份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 ① 代理商须出具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② 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③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4.1.2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施工单位所属或控股的经营单位,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标段各包件投标。隶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同法人属于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开标前对所有竞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及关联关系查询,未通过资质审查的竞标人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截止时间:2024-03-26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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