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水域服务中心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四孔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四孔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宁招[2022]-032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四孔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5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5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 金额 | 技术服务要求 | 交货(服务)地点 | 磋商保证金 |
1 |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四孔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 1项 | 435780元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水域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 5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付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20天内交付施工设计图纸。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环境标志产品: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B、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 C、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在响应时,可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或《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 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人公章。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材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至 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水域服务中心
地址:城南镇金蛇头村金湖路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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