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甬边界经济协同发展产业园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中标公示
浙江
-湖州市
编号 : 新网 2024( 014 )号
绍兴市上虞驿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的 联甬边界经济协同发展产业园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 于 20 24 年 3 月 1 日在绍兴市上虞区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 第一 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邹燕 | 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浙 23320需解锁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
150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863168.0 | 100.00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长兴县龙山街道 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完(竣)工日期: 2022年4月16日;合同金额:2380572元 | |||
企业信用评价 | 省 A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浙江瑞天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条款“要求,提供发布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的截图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 |
2 | 浙江鹏诚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3.3 | |
公示期限自 20 24 年 3 月 1 日 16 时至 20 24 年 3 月 6 日 16 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 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驿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20 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