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鑫泰土地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度技术支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鑫泰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技术支持服务单位
(地环治理勘察设计类及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网投标单位 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 市中心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4 - 03 - 29 0 9 : 0 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T-SHGC-240228-02001
项目名称: 泰安市鑫泰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技术支持服务单位(地环治理勘察设计类及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 期限: 二 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费率) |
1 | 泰安市鑫泰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 4 - 2026 年度技术支持服务单位(地环治理勘察设计类)采购项目 | 5 |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企业无涉及资产的重大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约诉讼;无重大违法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计取费用的标准服务费在6万元之内的不下浮,6万元之上下浮30% |
2 | 泰安市鑫泰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 4 - 2026 年度技术支持服务单位(地环治理 工程 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 4 |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企业无涉及资产的重大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约诉讼;无重大违法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应同时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预算标准 (T/CAGHP015-2018) 计取费用的标准服务费在 6万元之内的不下浮,6万元之上下浮30%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 4 年 02 月 29 日至 20 24 年 03 月 06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 文件)。相关事 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电话: 。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网站网上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 ”栏目及网 社会 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 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 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 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 子印章)后,方可 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 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 阅读泰安市 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 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 直接登录系统。本项目实行不见面 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 系统 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 相关事宜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 联系方式: 0531-880386 1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4 年
03 月 21 日 0 9 时 0 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 标人无需到达 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 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 号通知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 (质疑)条件可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 ); 异议 (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 与投诉) ”章节有 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 线上线下同时提出 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 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 ”章节 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投诉 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泰安市鑫泰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信用大厦 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山东省新泰市银河路 233号(济宁银行四楼)
联系方式: 0538- 7266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焱
电 话: 0538- 726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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