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039
二、项目名称: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9号4楼1-4号 | 655,250.00元 |
合同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攀枝花东区弄弄坪东路21号5楼504号、506号 六楼601号、603号、609号 | 50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 | 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及提供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验收方面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 (1)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2)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开展特殊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审查,并形成意见或者报告。 (3)提供和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4)配备的相关专业人员需齐全,且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5)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拟投入人员即为项目实际投入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擅自变更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对已通过特殊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审查的项目,若在建过程中或已完工后出现与设计相关方面的投诉问题需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说明服务工作。 (7)提供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验收方面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 | 655,250.00 |
合同包2(合同包件二):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 | 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及提供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验收方面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 (1)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2)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开展特殊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审查,并形成意见或者报告。 (3)提供和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4)配备的相关专业人员需齐全,且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5)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拟投入人员即为项目实际投入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擅自变更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对已通过特殊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审查的项目,若在建过程中或已完工后出现与设计相关方面的投诉问题需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说明服务工作。 (7)提供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验收方面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7)《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建行规〔2021〕2号)(8)《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69号);(9)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手册》《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评查规则》的通知(川建消监发〔2021〕107号);(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有关文件。注:以上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有关文件如有最新规范标准,以最新规范标准为准。 | 50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智敏(采购人代表) 、 邱君 、 程兴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48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51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计划号: 5101需解锁06415[2024]00130 。
2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 。
3 、预算金额: 2,028,000 元;采购包 1 最高限价: 1,014,000 元;采购包 2 最高限价: 1,014,000 元。
4 、采购品目名称: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花园路188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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