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2号厂房、宿舍楼装修工程项目答疑文件
福建
-泉州市
产业园 2 号厂房、宿舍楼装修工程项目
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产业园 2 号厂房、宿舍楼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009号),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4节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 1、专用合同条款 11.价格调整中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能否参考招标控制价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是的话请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2.该项目人工费是否可调?
回答: 1、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2、人工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 2、招标公告中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中提交方式(3种)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点18.2.1投标保证金中提交方式(四种)不一致,是否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描述的四种方式为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提问 3、“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 第 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条款号“3.1.8”质量员岗位证书应提供哪个类别?
回答:质量员岗位证书应为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类岗位证书。
三、 本 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相应的修改,并以本 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鲤城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立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2 月 6 日
一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在泉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绝不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使用海砂);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招投标投诉的;
(十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泉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发生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泉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泉州市建筑市场,同意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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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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