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安市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402000007
项目交易编号: SJ-ZC-20240130-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1.5200 万元。
最高限价: 31.5200 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救助管理站采购站内护理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服务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 2020 】 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14 】 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7 日,每天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6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 )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网址: [] )注册;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 网及泰安市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 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 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 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 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 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 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 4 年 2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 开启
时间: 2024 年 2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 2020 〕 46 号、泰财采〔 2022 〕 5 号、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鲁财库〔 2007 〕 32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了解相关政策。
3.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4.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 。
7.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盼盼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 544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363 号奥来新天第 A 座 1011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盼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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