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新悦花园项目一期一标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滁州市
滁州新悦花园项目一期一标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新悦花园项目一期一标室外园林景观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401-009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皖亭置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清流路与黄山路东南侧地块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邢超、 需解锁 张盼腾、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2 月 2 日 8 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7627031.62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林炳恒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222212218 | |||
工期(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投标人业绩 | 六安东都绿洲小区景观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 |||
投标人奖项 | 2021 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7745586.00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叶兵兵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31562034 | |||
工期(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投标人业绩 | 阜阳?街二期住宅景观绿化道排工程 | |||
投标人奖项 | 2021 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7765345.68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康秀红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11287174 | |||
工期(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投标人业绩 | 皖新春江明月阅湖苑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 |||
投标人奖项 | 2020 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市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 2022 〕 5 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 2023 〕 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服务费 3275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需解锁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维权渠道。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 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 ( .html )递交至滁州市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或线上提交投诉材料 ( .html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 需解锁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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