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重庆
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024]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特别国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 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万安街道龙坪社区、灯盏村、沙谷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括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石柱县万安街道,治理河道为岩嵌沟,工程河段位于岩嵌沟中游河段,治理河段上游起于万安街道沙谷村,下游止于万安街道龙坪村,治理范围中心线总长为2416.22m,左右岸堤线总长4833.14m,其中岸坡整治长度1772.18(左岸763.75m、右岸1008.43m),维持现状段3083.83m,堤型主要采用“仰斜式挡墙”型式;新建下河梯步10座;新建穿堤箱涵3座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260.11万元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重庆市网(石柱县)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重庆市网(石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重庆市网(石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重庆市网(石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2-09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重庆市网(石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重庆市网(石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秦老师 | 联系人: | 于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614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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