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莲都区四好农村路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丽水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2024年度莲都区“四好农村路”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序号: LD[2023]218号
招标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管理中心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冯炜贺 需解锁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资质等级: 公路工程监理 甲 级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郑祖文 证书编号: 20200904833000003705
预中标 费率 : 2.5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
质量目标: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安全目标: 所辖施工标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需解锁 | G235(原52省道)景宁溪口至澄照段改建工程 | 需解锁 | 交工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公路等级:二级 |
公示时间: 2024 年 2 月 4 日 至 2024 年 2 月 7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公示单位(盖章):需解锁
2024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