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宁区横溪街道溪田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江宁区横溪街道溪田片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55号有志大厦B2-339 获取采购文件, 并 于 202 4 年 02 月 19 日 1 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JSZC-320115-FHGL-C2024-0002
项目名称: 2023年度江宁区横溪街道溪田片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12.62 万元
最高限价: 289.646505万 元 ,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 限: 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备注:依据南京市 财政局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1)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有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 三月 ( 2023年 10 月至 202 3 年 12 月 )任一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4 年 02 月 01 日 至 202 4 年 02 月 06 日 为止 ,每 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 2 :00至 5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55号有志大厦B2-339
方式: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 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 在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55号有志大厦B2-339)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 1 00元 /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4 年 02 月 19 日 1 4 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55号有志大厦B2-339
五、开启
时间: 202 4 年 02 月 19 日 1 4 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55号有志大厦B2-33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及相关要求,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 横溪街道
联系 人 : 顾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 555号有志大厦B2-339
联系 人 : 蒋 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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