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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高级技工学校校区新建项目

福建

-

南平市

发布时间:2024-01-3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北高级技工学校 ( 圣农产业学院 ) 校区新建项目 已由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光发改审〔 2023 〕 3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设资金来源 申请地方专项债券、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完成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60000 万元 , 现对该项目的 建设 、 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城西片区地块 。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105001.00 平方米(约 157.50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1150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500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00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05000.00 平方米,包括: 1 号教学实训综合楼建筑面积 16500.00 平方米, 2 号教学实训综合楼建筑面积 16500.00 平方米, 3 号教学实训综合楼建筑面积 16500.00 平方米,合班教室建筑面积 480.00 平方米,行政办公科研综合楼建筑面积 15600.00 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 4190.00 平方米, 1 号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 7800.00 平方米, 2 号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 7800.00 平方米, 3 号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 7800.00 平方米,室内体育馆建筑面积 8180.00 平方米,教学连廊建筑面积 400.00 平方米,疏散连廊建筑面积 2300.00 平方米,生活连廊建筑面积 800.00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10000.00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实训综合楼、合班教室、行政办公科研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室内体育馆、连廊、门卫、地下室、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 工程类别: 房屋 建筑工程 ;

2.3.2 招标类型: 建设运营 一体化 招标 ;

2.3.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及运营一体化的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

( 1) 勘察设计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 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初步设计 优化 ,包括但不限于 边坡、 基坑支护、 地基基础、 一般土建 、 室内外装饰装修、 安装 工程 、 室外配套、 电气、给排水、弱电 、通风 、 空调、 消防、电梯、变配电、绿化、照明 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 , 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 技术指导、验收 配合服务)等工作。须应用 BIM技术对不具备施工作业面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 2 ) 施工 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前期 “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 所有全部工程的施工 ,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为准。

( 3 ) 采购 范围 : 本项目 范围 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 。

( 4 ) 其他: 1) 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 ,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 3)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 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 及 资料 归档 ; 4) 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

( 5 ) 项目运营 维护 范围 及内容 :在 项目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食堂、宿舍、体育馆等的运营及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具体详见 本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合作期限 : 项目合作期 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 其中建设期 730 个日历日(含勘察、设计阶段) , 自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次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节点工期约定详见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运营期 3 年 ,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 三 ( 3 )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建设期延长 / 缩短,项目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 / 缩短。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 1 )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 2)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3 )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5 )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 , 具体 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 1)设计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 2) 施工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 总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 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或 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 的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 的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且应是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 的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且应是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 资格 要求: ( 1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3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最多只允许 1家单位承担设计任务、1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1家单位承担运营任务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 并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2 ) 根据闽建筑〔 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 3 )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 4 .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 1 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4 年 1 月 30 日 20 : 0 0:00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 4 年 2 月 5 日 23 : 59 : 59 通过 中心 ( 网址: [] ) (重要提示: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页面 下方 “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 影响后续 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相关资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4 年 2 月 28 日 08 : 3 0:00 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 万元(¥ 8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 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 金 、 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4 年 2 月 28 日 08 : 3 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详见合同文件 。

8.2 履约担保形式: 详见合同文件 。

8.3 履约担保期限: 详见合同文件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 中心 ( 网址: [] )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文昌路 39号

邮编: 3541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9—7933960

传真: /

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人民西路 496号(阳光里17幢2层29、30号店)

邮编: 3542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贾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杭中路 11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中心

地址: 杭川镇洪济路 15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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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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