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泸定分局泸定县S217复线、S434线及S211快速通道养护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甘孜州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016
二、项目名称:泸定县S217复线、S434线及S211快速通道养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康定市炉城 镇榆林新区东方阿尔卑斯情歌风情小镇1区 3栋2-8-5号 | 84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道路运输服务 | 泸定县S217复线、S434线及S211快速通道养护项目 | 泸定县道路日常养护工作。桩号:K137+170-K186+170,S434线新兴乡雅家梗至磨西,总里程49公里;桩号:K3+500-K18+285;K22+810-K26+690泸定县S217复线S211快速通道泸桥镇田坝村下田坝组至得妥镇金光村一组段,总里程21.665公里;桩号K811+836-816+850,S217线扯索坝大桥头-长沙坝大桥尾,总里程5.041公里;桩号K823+16-831+514,S217线奎武大桥头-金光村,总里程8.354公里;桩号:K186+170至K194+602,S434线得妥镇金光村一组至磨西镇大杉树村,总里程8.432公里。包括该路段桥梁、隧道、养护站等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 | (1)路面路肩养护:清扫、冲洗路面及路肩上的灰带、抛洒物、尘土、污染物等;及时捡拾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等杂物;确保路面整洁干净、排水通畅、路肩无堆积物及杂草。 (2)路基及边沟养护:及时清理边沟、路基堆占等杂物,确保边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杂草、排水通畅,原则上边沟清理每季度不低于1次,汛期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理次数。 (3)桥涵养护:桥涵进出水口无堵塞;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病害及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确保伸缩缝无沉积物,泄水孔通畅,桥涵上无杂草及杂物。清理桥梁范围水域杂物及堵塞物。 (4)公路附属设施养护: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标志及其他一切公路配套设施等。及时清洗各种公路附属设施,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清洗,另及时冲洗污染的设施;里程碑、百米桩保持干净整洁,每年年底至少刷漆一次。 (5)绿化养护:灌木修剪原则上每季度不低于 1 次;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通行安全的乔木 (含行道树) 及时进行修枝,对枯死的及时进行清除;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杂草随时进行清除。如遇重要会议、节庆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对绿化进行整治,次数不限。 (6)路面坑凼:对管养路段上出现的坑凼,在未落实修补方案之前,供应商应用碎石、砂砾石、水泥稳定碎石等简易材料进行临时处理,同时及时上报到采购人,确保不影响行车安全。 (7)垃圾处理:对边沟、桥涵、坍方及临时堆占物清理产生的建渣、垃圾、杂物等必须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由供应商自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8)构造物小修:维护各种构造物,及时疏通挡墙及桥梁的泄水孔。 (9)塌方清理:因各类自然灾害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的塌方,每处5m?及以下的属于养护范围,由供应商负责清理;5m?以上的由采购人自行清理。 (10)安全管理:树木倒伏及其他影响交通通行安全的,属于日常管护范围,概由供应商负责处置。 (11)路面除冰、除雪:当发生冰雪自然灾害时,供应商应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进行除冰、打冰防滑,铺撒防滑材料,增设临时安全标志、标牌,保障道路畅通,除雪所需材料、机械由供应商承担。 (12)养护站的维护:及时清理养护站的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等杂物,确保养护站的整洁;对养护站的设施设备开展日常检修维护。 (13)隧道维护:对隧道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隧道路面垃圾,保持隧道路面整洁;对隧道内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管维护。 (14)公路应急突发事件处理上报:对所管养路段及桥涵要实行跟踪观测,若发现险情或有险情发生的隐患时,应立即进行抢险或清除险情隐患,设置简易醒目警示标志,边处置边向采购人报告;如无力完成抢险或清除险情隐患时,应立即上报采购人。 (15)特殊情况:因重要会议、节庆活动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或对道路周边环境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人及州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 | 84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颍(采购人代表) 、 袁卫华 、 黄文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泸定分局
地址: 泸定县彝海路13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7层70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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