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化区人防疏散地域平战结合,助力共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宁波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HZFCG(2024)007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奉化区人防疏散地域“平战结合,助力共富”(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报价文件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 |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奉化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的奉化区人防疏散地域“平战结合,助力共富”(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化设备等,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
更正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1203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严旭东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
联系人 : 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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