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丝苗米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清远市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丝苗米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3-2024-00167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丝苗米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丝苗米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丝苗米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8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3年10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附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②所属期为2023年10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附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10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丝苗米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丝苗米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响应文件需附有“承诺函”。】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需附有资质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需附有执业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任职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需附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永安南路40号商住楼3层07号之二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晓梅
电 话: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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