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广东
-佛山市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SZ)WZ0002
项目名称: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1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 . 总则 第 14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8 投标人需具备设备制造和销售资质的营业范围,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 。 | 1.8 投标人 拟投入的设备的供应商 需具备设备制造 或授权经销商具备 销售的营业范围 , 供货时 需提供 供应商 相关资质 。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7. 垃圾处理工艺 第 14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本技术需求书所规定的主体工艺不得改变,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案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相关说明和要求,在能够满足本技术规格所规定的预期使用功能前提下,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经验及产品特点在保持主体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对工艺细节进行合理优化。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优化建议或选用的工艺细节作出具体、详细的描述或说明。 | 本技术需求书所规定的主体工艺不得改变,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案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相关说明和要求,在能够满足本技术规格所规定的预期使用功能前提下,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经验及产品特点在保持主体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对工艺细节进行合理优化。 投标人可对 工艺细节 进行优化,并说明优化理由及优化后的优势 。 |
3、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8.1主体工艺设备清单 注( 1) 第 14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表中未列设备但处理线成套设备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标明。 | ( 1)表中未列设备但处理线成套设备要求的, 由投标人深化设计完成,并 已 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
4、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3 处理生产线设计要求 第 15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设计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同时中标后两周内应提交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各专业提资资料。 | 1)投标人中标后两周内 应提交满足施工图设计 深化 要求的各专业提资资料。 |
5、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1.1 系统构成及工艺技术要求 第 16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6)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配置外,还须提供本招标文件未提及,但投标人认为必须的辅助配套装置,以确保所提供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陈旧垃圾整套生产线功能完整。本招标文件未提及的设备或部件纳入相应清单设备内报价并予以说明。 | ( 6) 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配置 为 设备与安装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 招标文件 要求 提供完善的 设计方案, 以确保所提供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陈旧垃圾整套生产线功能完整。 招标文件 ,并 已 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
6、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2.1 计划与进度报告
第 16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在中标后两周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制造、运输等具体进度日程,如有进口设备需特别说明。 | 投标人在中标后两周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细的 设备制造采购 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制造 或采购 、运输 、到货 等具体进度日程,如有进口设备需特别说明 。该工作计划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审核后,可正式开展设备采购工作。 |
7、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1设计提资 第 16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中标后 14日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面的技术图纸资料,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性、正确性,技术资料必须满足设计、施工、试运行、生产和维护的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 中标后 14日 内提供成套设备技术图纸资料,以进一步复核施工图有关设计, 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性、正确性,技术资料必须满足设计、施工、试运行、生产和维护的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
8、 删除 《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1.投标人的责任及义务 第 163 页的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技术差异表”中。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
9、 删除 《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技术服务第 165 页的 “ (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含满足上述条款的承诺书。”。
10、删除 《招标文件》第 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所有关于参考品牌或选型参考的条款,本项目对参考品牌或选型参考在招标投标阶段不做要求,由投标人根据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参数自行考虑设备报价。 如在各技术参数中指出设备品牌、型号、产地或某些技术参数仅为某一品牌所特有的,仅起说明作用,投标人可以选用同等或更优档次(性能)的其他品牌设备。
二、其他说明
(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作相应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不 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 4 页, 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 16 号供水大厦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 22号之一 |
联系人:林工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2024年 1 月 17 日 | 2024年 1 月 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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