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北围堤溢洪口封堵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北围堤溢洪口封堵项目(灾后重建) 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6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项目法人为 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 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宁晋县北围堤溢洪口封堵项目(灾后重建)。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北围堤东汪镇小河口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现址范围内建设。对因灾出现险情的北围堤溢洪口进行封堵并对堤顶路面硬化。封堵长度约为1031米,结合现有堤防布置情况,利用旧堤线进行复堤,并与上下游平顺衔接。堤顶宽度8m,内外侧边坡1:3,并撒草籽进行绿化防护。堤顶路面硬化宽度7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 期:300日历天。 。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预留给小微企业(即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24%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 (技术暗标) 编制,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4-01-18 00:00:00 至 2024-01-24 23:59: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宁晋县网”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CA 加密的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中国河北、宁晋县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邢台市宁晋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南二环西路31号昊邦-创展中心20层-B2008号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宗尧 | 联系人: | 王莎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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