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产业集聚地铜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铜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1403-89-01-982863 |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铜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勘察、 初步 设计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铜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勘察、 初步 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铜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勘察、 初步 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工业地块 | |||
资金来源 | 由市级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分配的资本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口帮扶资金、金融机构信贷(金融)产品和主平台专项奖励补贴等资金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市级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分配的资本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口帮扶资金、金融机构信贷(金融)产品和主平台专项奖励补贴等资金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33524.49平方米(以最终供地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以供地面积为准),主要建设4栋厂房和1栋综合楼及停车场、展示中心、屋顶光伏和充电桩相关配套设施等 (含场地平整) 。 |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物探;(2)设计部分: 方案设计(优化)、 初步设计、编制概算;( 3)其他服务:协助办理规划许可相关手续。(注:具体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 |||
勘察设计服务期 | 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之日起计 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服务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优化) ,规划方 案批准后 2 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95.5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127.91 万元,工程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费 267.63万元(含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费用、概算编制费用)。 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 参加投标的意 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须具有 ①戓同时具备②和③资质 :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③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注: 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 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 的要求。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 指联合体各方)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书。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 1)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2)设计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 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 省外企业已按 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 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的企业,联合体 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 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注: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jyxt) |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 4 年 2 月 4 日 18 :00 时止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4 年 2 月 6 日 8:30 时 止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 2 月 6 日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 2 月 6 日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 |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2 月 6 日 8:30 时止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梅州市梅县区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3 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卢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26201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 A3栋35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 工 | 联系电话 | 0753-2569981 | |
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58981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 |||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铜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勘察、 初步 设计 |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 4 年 2 月 4 日 18:00 时止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 202 4 年 2 月 6 日 8:45-10:0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 4 年 2 月 6 日 8: 3 0 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 4 年 1 月 26 日 18:00 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 2 4 年 2 月 6 日 8:30 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 2 4 年 2 月 6 日 8:30 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 4 年 2 月 6 日 8:45 时至 10:00 时止 |
定标时间 |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 召开 (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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