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公共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一 、 项目编号: WH15CG2023FW2591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JC34020720231034号)
二 、 项目名称: 鸠江区公共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 1189 号金龙国际 A 座 16 层(1603、1607)
成交金额: 698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鸠江区公共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区域总建筑面积约 5775.39平方米,共3层,电梯3部等 服务要求:芜湖市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运行,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秩序引导,客服、会务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时间: 3年(1+1+1) 服务标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有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方案、安保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绿化管养方案、设备维护方案、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零星维修服务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工作重点及难点、采购人单位信息保密措施方案、消防服务方案、拟投入的物料、设备方案,配备的服务人员要有相应的专业技能,项目负责人要有一定的物业管理经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戈有国、陈翔、周秀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 × 1.2%
收费金额: 83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成交供应商业绩: 1、宿松县政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2、蚌埠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5.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 78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商务写字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勤
电话: 需解锁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