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高新园砂村同欣共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标段
浙江
-湖州市
城北高新园砂村同欣共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城北高新园砂村同欣共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2309-330521-07-01-22000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德清同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为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德清同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城北高新园砂村同欣共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城北高新园砂村同欣共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投资估算约 12500 万元,工程概算约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8300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含 2-17 生产车间、 2-07 停车楼三、 2-19 水泵房及室外配套等内容。总建筑面积约 41483.54 平方米,其中 2-07 停车楼三:建筑面积约 26921.84 平方米; 2-19 水泵房:建筑面积约 737.7 平方米; 2-17 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 13824 平方米(自然层建筑面积约 10368 平方米) 。 建设地点: 德清县城北高新园新一代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园内北部 , 凤凰路以北 。
2.2 招标范围: 城北高新园砂村同欣共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幕墙、室外附属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中电力工程以暂估价 323.8532 万元(不含税价)计入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8300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计划工期为361 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 "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 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 合格 " 状态)
3.2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3.7 ? 建造师证书及B 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 B 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证书的人数 不少于 2 名; 【 注: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 91 号)的规定 】 ;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 / 。
4. 资格审查条件
4.1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资格审查内容。
5. 招投标方式
5.1 公开招标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在德清县系统。
6.2 招标文件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 : 湖州市德清县系统 **** 自行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止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1 日 9 时 30 分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湖州市德清县系统。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德清同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 号 2 幢
联系人:
电 话: /
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德清县科技新城科源路10 号 6 幢 4 楼( A11 幢)
联系人:吉罗喆(项目负责人)、傅晟
电 话:
8. 3 德清县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热线: 4009980000
8.4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78198
9. 其他
9.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湖州市德清县中心网站 上发布 。
9.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4 年 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在湖州市德清县中心网站公示。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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