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 招标条件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设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0-330225-04-01-288069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资金 ,项目业主为 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东陈乡旦门村
2.2工程造价:1032.5128万元
2.3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4级,临时建筑物5级。新建河道约1600米,其中仁义河腾飞路段长约145米,仁义河神州路段河道长度约为421米,仁义河创新路段河道长度为1030米,新建拦沙堰1座,新建过河墩1座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2.4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288069范围内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联系人: 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系人: 李斌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 象山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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