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 招标条件
象山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设计)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0-330225-04-01-369560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尤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象山县中心城区再生水管网新建约29km,并在区域内进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修复中心城区再生水管网约2km。建设地点:象山县中心城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具体项目清单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3服务期限: 1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于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login,下同)。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下同),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4011/gfmweb/register)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4011/website/service服务指南。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17时00分】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
5.1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宁波尤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165号
联系人: 胡懿璐 周清清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 象山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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