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丽水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城区段 EPC 总承包
招标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 23 年 12 月 28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何 先生 、 需解锁
中标候选人:
牵头人: 需解锁
资质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 需解锁
资质等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朱小红 证书号码: 浙 需解锁09258
拟派设计负责人: 杨晨音 证书号码: Z33022021005100530
拟派施工负责人: 朱小红 证书号码: 浙 需解锁09258
预中标 价 :大写: 柒佰玖拾捌万零叁佰肆拾贰 元 整 ( ? : 7980342.00 元 )
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2024 年 3 月 20 日前完工
公示时间: 20 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 24 年 01 月 02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 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 景宁畲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公示单位(盖章):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 景宁畲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 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