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监理评标公示
广东
-惠州市
投资项目代码 | 2112-440112-04-01-62451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 评标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二) 评标地点:惠州市中心惠东分中心 2号评标室 (三) 评标委员会组成: 1、 招标人代表 1人 2、 评标专家 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结构、工程监理-给水排水。 3、 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6家,分别是: (1)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广东博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 惠东县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 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有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初步评审。 (五) 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六) 废标情况:无 ( 七) 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系统随机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 定标时间: 2023年12月27日16时30分 (二) 定标地点:惠州市中心惠东分中心 1号定标室。 (三) 定标委员会的组成:由 5人组成,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建。 (四) 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 定标结果: 惠东县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为: 1.01%。 | ||||||||||||||||||
中标候选人 | 惠东县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 1.01%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 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总监理工程师:徐锡灵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00548945 建筑工程管理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2100101124957 | ||||||||||||||||
业绩 | 1.惠东县白花镇建成区风貌管控提升工程; 2.广东太平岭核电承包商营地建设和运营项目(一期)。 | ||||||||||||||||||
总监理代表:毛燕玲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00686923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业绩 | 1. 中航巽寮湾花园二期工程监理; 2. 弘茂塑胶模具产业基地; 3. 润泽(惠州)国际信息港(一期); 4. 江畔花园; 5. 广东太平岭核电承包商营地建设和运营项目; 6. 惠东县白花镇建成区风貌管控提升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东县河南路 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8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 年 1 月 2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需解锁)。 | ||||||||||||||||||
招 标 人: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27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28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