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三定一督一撤投放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高邮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 扬州市 中心 高邮分中心 就高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高邮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 “三定一督一撤”投放站建设(JSZC-321084-JZCG-G2023-000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高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高邮市居民小区垃圾 分类 “三定一督一撤”投放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 自行 免费 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84-JZCG-G2023-0003
2.项目名称:高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高邮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三定一督一撤”投放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957.45万元
4.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 928.75万元。(其中:1、新建嵌入式分类投放站设备费用限价8.5万元/套;2、改造版嵌入式分类投放站设备费用限价6.8万元/套;3、运营维护服务费用限价235.16万元;4、智慧 监管 平台 升级 建设费用限价 60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及各分项限价报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简介):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 通用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若以联合体投标,上述 1.1-1. 6 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名。
5.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 “ 扬州市 ” 自行免费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4 年 1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高邮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高邮市盂城南路 10号
联系人: 刘春荣
联系方式:
2.扬州市中心高邮分中心信息
地 址: 高邮市海潮东路 997号408室
联系人: 王琦
联系方式:
八、其他
1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的 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 苏采云系统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shtml , 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 (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 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高邮分中心 在 “” “ 扬州市 ” 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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