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白河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第二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全国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XJ-AK-2023010
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第二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7,615,8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白河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第二轮 )):
合同包预算金额: 7,615,8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615,800.00 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元 ) | 最高限价 ( 元 ) |
1-1 | 其他服务 | 7615800 | 1( 项 ) | 详见采购文件 | 7,615,800.00 | 7,615,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白河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第二轮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1)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3)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 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51 号); (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5)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 〕 27 号); (6)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 19 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 ;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1 〕 29 号; (9)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 3 号); (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 4 号); (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白河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第二轮 ))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参加;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全国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全国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 1 )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 “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 )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 [ 服务指南 - 专区 ] 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 )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 、 4009980000 ;( 5 )未及时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6 )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安泰尚层五楼 512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202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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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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