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总部新城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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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东侧集散通道南段)第三方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BNQ23C00146
项目名称: 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东侧集散通道南段)第三方检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5,700,000.00元
最高限价:5,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东侧集散通道南段)第三方检测 | 5,7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5,70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②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认证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特定资格条件证书部分提供有效的证书。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通过《重庆市》( 本项目采购文书、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文件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5日13:30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中心(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3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4: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中心(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3楼)详见当天大屏幕。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月5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5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中心(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3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5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中心(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3楼)详见当天大屏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智慧总部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赵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智慧总部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彭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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