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京杭运河生态缓冲区建设一期工程-横一河城镇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1. 招标条件
扬州市京杭运河 (竹西街道)生态缓冲区建设一期工程 经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变更扬州市京杭运河(竹西街道)生态缓冲区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 扬邗行审投 〔 20 23 〕 158 号) 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中央专项资金及 地方财政 。招标人 为 扬州竹径芳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目前各项招标手续齐全, 现对 扬州市京杭运河 (竹西街道)生态缓冲区建设一期工程 - 横一河城镇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解决运河路 -江平路立交及周边片区涝水外排问题,结合片区开发建设需要 ,对横一河水系进行整治。本次新开横一河西起景区横一河,向东经运河路预留箱涵、规划物华路,最终至京杭大运河,总长约 1.97km,河底宽 8.0m,河口宽 22m。其中:运河路以东段(大运河 K0+000~运河路箱涵 K1+000)全长约 1.0km,运河路以西段(运河路箱涵 K1+000~景区横一河 K1+970)全长约 0.97km,同时新建 配套建筑物 滚水坝 及过路 箱涵, 热力管道迁移及沿河景观绿化。本工程等别为 Ⅳ等,主要建筑物均为 4 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 5 级,本次工程设计防洪、除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计 1 个标段, 即扬州市京杭运河 (竹西街道)生态缓冲区建设一期工程 - 横一河城镇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EPC总承包 (合同编号: HJHYH-2023-EPC ),本标段 可研估算 3600 万元, 具 体包含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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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分: 初步设计( 含 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 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 计变更、 设计补充(含增补项目勘察设计), 以 及设计、 施工、竣工验收等后 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预 算、工程量清单、技术 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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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部分:针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勘察工作;
( 3 )施工部分:完成包括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 容施工, 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生产准备、工程验收、资 料移交及项目保修期 等一切工作。
2.3 质量要求:
( 1)工程 勘察 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 上级审批部门 组织的技术咨询、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 可行性研究 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 合格 ,符 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 关 ( 园林绿化 ) 行 业规定。
2.4 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 505 日历天。计划于 202 4 年 1 月 12 日开工, 202 5 年 5 月 31 日 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另计)。
( 1 )工程 勘察 设计: 合同签订 后 1 5日 内 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 10日提交 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 5 日 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2 )工程施工: 开 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整体工程计划于 202 5 年 5 月 31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良好信誉。
( 2)资质要求,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同时 具有水利行业设 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 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或同时具有水利专业(河道整治 或 城市防洪)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2主要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 通过水下( 泵站机组启动、 河道通水)验收。
③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2)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其 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 “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 9 月 - 11 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3. 3 近 5年投标人 (联合体各方)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 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 6 其他要求: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 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地址:江苏省网 →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 .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 月 3 日 9 时 3 0 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中心 邗江分中心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 4 年 1 月 3 日 9 时 3 0 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竹径芳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运河北路 115号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 106 号,商城国际大厦 19F1909 室
联系人: 、魏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8.备注
8.1 未在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网 - 水利工程 - 投标人 - 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相关”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 3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水利网、扬州市中心网 、 扬州市中心 邗江分中心网上 发布。
8.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 “扬州市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 CA 签章进入 “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 办法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 得 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设计方案: 10分 施工组织设计: 13 分 投标报价: 70 分 企业业绩: 2 分 项目管理机构: 5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S=T*A+ ( a1+a2+……+an ) *(1-A)/n S为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 i=1,2,..,n ) ,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 T为招标最高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 0.65、 0.70 、 0. 75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 ( 取整数,小数不计 ) 。 注: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1) | 一、设计方案( 10分 ) | 1.1 设计理念及内容( 3 分) | 1、对项目现状调查充分、基础资料了解全面,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2、对建设目标及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把握透彻,总体 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所提出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和初步设计 深度 要求,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3 、设计方案符合创新、美观、经济的水利工程景观与管理要求,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1.2 设计工作大 纲( 2 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2、进度计划 及后附服务计划完整合理 ,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
1.3 设计方案及优化建议 ( 5 分) | 1、针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得 2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2、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 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2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3、对项目总体造价控制 方案合理、采用规范有效的,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
2.2.4( 2 ) | 二 、施工组织设计( 13 分) | 2 .1工场及临设布置( 2 分) | 1、工场布置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维护协调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
2 .2 施工 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2 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2、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0.5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 0.5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 ||
2 .3主要临时措施( 2.5 分) | 1 、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 行,得 1 分 , 有缺 陷酌情扣分 。 2 、冬 雨 季 、 汛期 施工技术及安全预案全面合理、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 1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3 、 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 0.5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 ||
2 . 4 施工方案与质量( 4 分) | 1、河道开挖施工方案及弃土区布置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河道防护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箱涵、滚水坝等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4、景观、绿化等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绿化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2 . 5 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 2.5分) | 1、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 。 | ||
2.2.4( 3 ) | 三 、投标报价 ( 70分) | 3 .1报价得分 ( 70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 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 5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 1 分; ④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2.2.4( 4 ) | 四、企业业绩( 2分) | 4.1企业业绩 ( 2分) |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 近 5年(201 8 年 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 标人 具有中标价 1500 万元或以上的 水利工程施工 业绩的, 有 1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2.2.4( 5 ) | 五、项目管理机构( 5分) | 5.1 设计组人员素质(2 分) | 1、设计组人员专业配备齐全,须包含测量、水工、岩土、造价、园林、规划专业得1分,每缺一个扣 0.25 分,最低得 0 分。所配置的人员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为准。 2、设计组人员中(设计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 0.25 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书) |
5.2施工组项目部成员(3分) | 1、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 2、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 ) |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 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 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 ||
注: 1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 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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