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市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及药物采购的更正公告
浙江
-丽水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龙政采F2023-130G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龙泉市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及药物采购(20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第一,二标项) 5.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分值 | 设备配置情况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情况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 1)工程作业车1辆及以上的得1分; 2)车载式机动喷雾器2台及以上,每少1台扣0.5分;本项共1分; 3)超低容量喷雾器4台,每少1台扣0.2分; 4)热烟雾机4台,每少1台扣0.2分;本项共1分; 5)背负式喷雾器4台,每少1台扣0.2分;本项共1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本公司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如是租赁的,还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器械设施的需提供采购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商务技术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设备配置情况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情况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 1)工程作业车1辆及以上的得1分; 2)车载式机动喷雾器2台及以上,每少1台扣0.5分;本项共1分; 3)超低容量喷雾器4台,每少1台扣0.2分;本项共1分; 4)热烟雾机4台,每少1台扣0.2分;本项共1分; 5)背负式喷雾器4台,每少1台扣0.2分;本项共1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本公司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如是租赁的,还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器械设施的需提供采购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商务技术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 龙泉市龙翔路2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刘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浙江省龙泉市龙翔路1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龙泉-王小卿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
传 真: /
联系人 : 叶文军
监督投诉电话:
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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