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调味品集聚区一期工程专项消防变更改造设计项目
江苏
-泰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11886000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化调味品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 已经由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兴化调味品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变更投标主体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19]1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开发区调味品集聚区一期工程(中华食谷A区)专项消防变更改造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兴化市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南山路西侧
2.2工程规模: 标准厂房、冷链物流、销售展示、研发中心、电子商务、后勤配套等,建筑495507.92平方米,同步建设11.09公里道路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工程,总投资30亿元。
2.3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8101001 | 开发区调味品集聚区一期工程(中华食谷A区)专项消防变更改造设计项目 | 开发区调味品集聚区一期工程(中华食谷A区)专项消防变更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不含泵房);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区及消防通道等内容;与消防相关的设计等 | 152.4 |
2.5付款方式: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技术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项目经消防主管部门出具合格意见书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每次付款时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如有)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8 月- 2023 年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投标人承担过消防改造专项设计业绩 ;
有效期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要求。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其他要求:
3.8.1 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2 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网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资料,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3 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 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信用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8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 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 |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 1 )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10 分) | 类似项目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改造专项设计业绩,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5分。 本项得分不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如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业绩内容,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业主证明资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以上文件需从诚信库获取(除业主证明资料外),提供不全的或者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不得分。 |
项目组成员(5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的其他人员) | (1)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结构师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3)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5)暖通空调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1分。 注:以上人员之间不可兼任;项目组成员的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 1)时间要求: 2023 年08月-2023年 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2.2.4 ( 2 ) |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80分) | 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 | 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优:8分(含)-10分(含); 良:6分(含)-8分(不含); 一般:4分(含)-6分(不含); 差:0分(含)-4分(不含); |
现状分析 10分 | (1) 根据现状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案对策 措施。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2) 现状功能分析、使用分析及现场条件分析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全面详实,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设计的特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2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 优 :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2)投标人对关键技术 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 优: 4 分(含)-5分(含); 良 : 3 分(含)-4分(不含); 一般 : 2 分(含)-3分(不含); 差 : 0 分(含)-2分(不含); (3)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优: 4 分(含)-5分(含); 良 : 3 分(含)-4分(不含); 一般 : 2 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建筑消防改造方案(5分) | (1)建筑消防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 4 分(含)-5分(含); 良 : 3 分(含)-4分(不含); 一般 : 2 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电气消防改造方案(10分) | 电气消防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8分(含)-10分(含); 良:6分(含)-8分(不含); 一般:4分(含)-6分(不含); 差:0分(含)-4分(不含); | ||
给排水消防改造方案(10分) | (1)给排水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2)消防系统布置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
暖通消防改造方案(5分) | 暖通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技术和经济统筹分析及应对措施 ( 6 分) | 技术和经济统筹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相应措施,既满足现有消防规范的要求,又做到经济合理,降低改造工程规模,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优: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5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 4 分) | (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优 :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2)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优 :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 ||
设计深度(8分) | 1 .是否符合本项目设计要求。 2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 投标文件各专业说明详细,设计图纸规范全面,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好得6-8分,较好得4-6,一般得3分,未满足深度要求不得分) | ||
2.2.4 ( 3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 0.1 ,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 0.2 ,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兴化市高兴东公路南绕城路北侧 | 地址: | 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苗先生 | 联系人: | 蔡先生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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