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政府采购合同
辽宁
-沈阳市
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9】【我要】【关闭】
(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6403
项目名称: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30,000.00
最高限价(%):4.8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 120天 (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及条件
付款方式:电汇
付款条件: 本项目年度投资为930000.00元,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50%。 包括可研报告90000.00元,初设报告840000.00元。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最终结算价格为: 初步设计 批复概算中的工程费× 中标人中标 费率 ;
签订合同后支付年度投资60%,可研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图纸等成果完成且 验收合格后 支付年度投资至100%;
可研及初步设计报告 最终结算价格尾款支付方式:在项目纳入实施计划、财政部门拨付后进行一次性支付;
可研报告尾款支付金额:中标金额扣除2022年度投资;
初步设计报告最终结算价格尾款支付金额:最终结算价格扣除2022年度投资。
三、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服务内容: 编制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报告,为秀水河防洪治理,提供保障。
项目概况:对新民市秀水河辽河回水段堤防进行加固、砂基防渗处理及堤顶路建设等。 对项目区堤防进行地质勘查、砂基砂堤段进行复核、工程测量、设计等。
秀水河辽河回水段现状防洪标准较低,更是辽河防洪体系的一部分,随着辽干防洪提升工程的实施,该河段堤防已不能满足防洪要求,为完善辽河防洪体系,消除该段的薄弱环节,应对该段进行治理,健全防洪体系,提高防洪标准。
工程规模: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I级。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报告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技术要求。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
1、《防洪标准》GB50201
2、《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
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80805
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
5、《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
7、《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188-2005
8、《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9、《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2020年)
10、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注: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勘察、测量、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可研编制费用:18万元。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可研收费标准进行测算,投标人按18万元进行固定报价。
本项目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费用依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17]608号)文件取费; 投标人按费率进行报价。
2.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成果要求:
3.提供报告、图纸等成果文件3份及电子文档。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组织出具。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需解锁(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2-2(1-12-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特殊说明: 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开标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直播,投标人可自行“腾讯会议”软件,并在开标会议开始前15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会议号:509 545 1241 会议密码:666666 ) 采用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解密,投标人备份文件采用邮寄形式(邮寄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不得选择到付)递交。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富民南街2号金水花城1期东门二区一单元12-1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标备份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沈阳市浑南区富民南街2号金水花城1期东门二区一单元12-1,逾期到达视为无效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教程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辽宁省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开标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 7.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投标人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26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2-2(1-12-1)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 需解锁
账号: 298681103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暂时没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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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10000MA0UX35H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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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4】【我要】【关闭】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2-210100-06403 二 、 项目名称: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中标(成交)金额:4.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 服务类 名称: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C1003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报告,为秀水河防洪治理,提供保障。 服务内容:编制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报告,为秀水河防洪治理,提供保障。 项目概况:对新民市秀水河辽河回水段堤防进行加固、砂基防渗处理及堤顶路建设等。对项目区堤防进行地质勘查、砂基砂堤段进行复核、工程测量、设计等。 秀水河辽河回水段现状防洪标准较低,更是辽河防洪体系的一部分,随着辽干防洪提升工程的实施,该河段堤防已不能满足防洪要求,为完善辽河防洪体系,消除该段的薄弱环节,应对该段进行治理,健全防洪体系,提高防洪标准。 工程规模: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I级。 服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勘察、测量、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可研编制费用:18万元。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可研收费标准进行测算,投标人按18万元进行固定报价。 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费用依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17]608号)文件取费;投标人按费率进行报价。 2.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成果要求: 3.提供报告、图纸等成果文件3份及电子文档。 编制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报告,为秀水河防洪治理,提供保障。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报告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技术要求。 履约期限:120天(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120天(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报告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技术要求。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防洪标准》GB50201 2、《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 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80805 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 5、《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 7、《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188-2005 8、《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9、《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2020年) 10、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注: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崇、武晓明、高榕、佟强、金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支付形式: 现金、电汇 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沈阳市水务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26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2-2(1-12-1)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十、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秀水河(辽河回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报告(2022-10-9) .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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