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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

-

南京市

发布时间:2023-11-2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BJB180298-06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江大道(纬三路-城南河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关于横江大道(纬三路-城南河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18]1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工程总承包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横江大道(纬三路-城南河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本标段工程造价约16.7亿元,工期为:73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横江大道(纬三路-城南河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二标段)路线全长约4.094km(其中临江路隧道总长约1195m,康华路隧道总长约640m,管廊总长约1.5km),本标段工程建设造价约16.7亿元。主要与镇南河路、浦口大道、康华路、城南河路交叉,上跨七里河与城南河,终于城南河桥西侧接地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隧道、桥梁、排水、照明、交通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杆管线迁移、BIM、施工图预算、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前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及部分地段绿线范围内的绿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条件】;(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建造师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6月-2018年1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领取地点: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398号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219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3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建造师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含有800米及以上的明挖隧道工程或1500米及以上市政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造价以设计批复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如合同、设计批复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其他材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含有800米及以上的明挖隧道工程或1500米及以上市政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其他材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含有800米及以上的明挖隧道工程或1500米及以上市政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其他材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6月-2018年1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 1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
1.2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4)环境影响分析(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1.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5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5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得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得0.5分,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1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得0.5分,职称评审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的得0.5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6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备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评审合格的第5名得分相同的,则得分相同的第5名全部入围下一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中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8日17时21分到 2018年11月15日17时21分 为止9. 其他

(1)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或者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申请人,招标人不接受其资格审查申请。
(3)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398号219室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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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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