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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服务站项目比价公告

安徽

-

马鞍山市

发布时间:2023-11-2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服务站项目

项目编号

ZYDL-2023-0 97

发包人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服务站项目 包含玻璃隔断、美术字安装、金属徽标、铝塑板门头、窗帘、门帘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 工期

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施工范围

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40513.15

(其中:暂估价: 2500.00 元;暂列金额: 3000.00 元)

成交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40513.15 元,否则为无效报价。投标人自行报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单位。

比价单位 资格要求

1、比价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在比价单位注册。

3、比价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信誉要求:

(1)比价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价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已从获取比价响应文件。

6、比价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价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价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价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

获取 项目 比价响应文件 方式

1、比价单位于本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11 28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电子扫描件形式获取比价响应文件。

2、获取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28 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3、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获取资料领取联系人方工确定。)。

4、获取文件应提供以下登记及证明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 证书 复印件

(3)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登记及证明资料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扫描发送(注:登记及证明资料不退还)

比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比价截止时间:2023年 11 2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比价地点:(马鞍山市新纪元商务广场六楼602)

参加比价单位须知

参加比价单位的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③比价响应文件(比价响应文件:份数:共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注: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比价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见比价响应文件格式)在比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比价现场。

上述条件若不满足,则不得参加比价。

比价 办法

1、比价方法:由招标代理机构或 发包 人对递交比价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成交人。

2、若最低报价相同 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摇号程序:1、按递交比价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摇号;2、由 比价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3、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单位数量+10。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单位数量为5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每次比价单位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4、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成交人的排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

3、 进入 比价 程序的 比价 单位不足三家的, 本项目流标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 16 00 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合同文本

合同。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 1

1、成交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并向主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三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违反马鞍山市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价单位, () 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价时间截止2日前向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建设单位不接受成交单位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0555- 2156206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方晨

联系电话:

地 址:马鞍山市新纪元商务广场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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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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