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景区配套道路建设工
福建
-宁德市
业主单位
关于 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景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 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景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 补充通知如下 :
一、 补充通知 :
原招标公告: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现修改为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部分都做此修改。
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2023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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