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分局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
-镇江市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镇江分局对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2023年)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2023年)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0万元。
(5)采购需求: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2023年)。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得存在 “信用中国”、中国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只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邀请函的发出
由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镇江分局业务部门分别发函至三家或以上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响应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3日14:00前,地点: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镇江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18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文件。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1)监督部门: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镇江分局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18号
联系人:陆工 电话:
(2)采购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镇江分局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18号
联系人:丁工 电话:
七、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补充和更正信息。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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