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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

发布时间:2023-11-21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0000120231109001010101

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答疑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项目编号:50000120231109001010101】招标文件作出答疑及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一、 答疑部分

质疑 1.本次招标范围中有要求“对全区的国土空间城市规划、交通规划进行梳理和分析,整合规划资料、预测全区远期交通运行情况,提出交通规划、运行、管理需求及开展设计”,这明显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设计范畴,是本项目的重点设计内容,设计团队人员设置和商务评分中却未对规划专业和人员作相关要求,建议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规划相关专业人员。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质疑2. 本次招标范围中有要求“对全区的国土空间城市规划、交通规划进行梳理和分析,整合规划资料、预测全区远期交通运行情况,提出交通规划、运行、管理需求及开展设计,确定交通管理系统的外场、内场建设规模”,这属于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重要设计内容,也是项目设计的前提。设计团队人员设置和商务评分中却未对规划专业和人员作要求,明显不合理,建议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规划类相关专业。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质疑3. 请问技术标中效果图部分是否可以使用A3页面和彩色效果图?

回复: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效果图可采用A3页面和彩色 。

质疑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第“2、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中仅明确了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及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并未明确相应的的分项清单,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中第“(五)设计费用清单(如有)”又要求填报设计费用清单,请明确如何填报?可否直接填“无”或“/”?

回复: 投标人自行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若无可直接填“无”或“/”均可。

质疑5. 请业主明确评标委员会是否派业主代表,不要用依法组建来搪塞投标人。

回复: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6. 在招标文件1.4.1第3条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同时在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注(2)中明确了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要求,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是否就是指施工图成果文件,即要求提供施工图通过相应的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

回复: 招标文件中已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作说明,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7. 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是否仅须提供关键页即可?

回复: 可提供关键页证明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齐全。

质疑8. 招标文件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请问若项目分期或分标段实施,提供其中一个分期或一个标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 可以提供分期或分标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

质疑9. 招标文件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请问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相关会议纪要文件复印件能否作为设计成果的批复使用?

回复: 会议纪要不能作为批复使用。

质疑10. (1)招标文件前附表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明确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评标委员会中是否有委派业主代表?委派业主代表的数量为几人?(2)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布的后缀名为.CQZF的文件导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自动生成的投标文格式、章节与.CQZF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完全一致,以那个为准?

回复: 1.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但投标文件中无论采用哪种格式,均不作为废标理由。

质疑11.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暂定设计费是以元为单位,请明确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时保留几位小数?

回复: 投标人只需按要求填报固定费率,暂定设计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质疑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中明确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2.27%,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款中的设计费计算公式,最高限价应为19800*2.27%*0.5=224.73万元,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中的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24.624万元不一致,请问限价金额是否有误?1.2.投标函中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是以“元”作为单位,请明确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以“元”作为单价时的小数位保留要求?比如投标人报价费率为1.85%,投标函中报价是否等于198000000×1.85%×0.5=1831500.00元?

回复: 1. 详见补遗2。 2.投标人只需按要求填报固定费率,暂定设计费保留位数由系统自动生成。

质疑13. ** 公司的某些人绞尽脑汁,把各潜在投标人报价分差距控制在3分以内,报价分设置50分意义何在?招标项目是以电子通讯为主导专业,且不见资格和加分项有电子通讯广电行业的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业绩也应为电子通讯专业业绩为主,获奖也应为电子通讯广电行业的奖项,噢,原来 ** 公司没有这个电子通讯专业的人员和业绩,也没这行业的奖项,常在河边走,终究会湿鞋,招投标的文件保存期限是很长的,请招标人慎重!

回复: 本招标文件文件是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设置 ,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具有足够的竞争性,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不存在为某公司量身定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是对全区道路交通分析,并提出基于道路交通的设计总体方案,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是基于总体方案作交通管理系统子项的详细设计,市政道路工程是总体、宏观的对整个项目的把控,招标文件中有对相关人员做要求。

质疑14. 招标文件为 ** 公司量身订做,让大家试目以待!

回复: 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具有足够的竞争性,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不存在为某公司量身定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质疑15. 智能交通系统是以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为主导的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项目负责人为土建为主,还未要求电子通信专业上的业绩,是不是某公司没有电子通信专业的业绩,也没有做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明显排斥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业绩的公司。招标文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具有电子通信专业的业绩,不要拿市政道路当理由,这个项目主导专业是电子通信,不是土建,建议修改,招标文件要合理合规。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修改。本次招标是对全区道路交通分析,并提出基于道路交通的设计总体方案,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是基于总体方案作交通管理系统子项的详细设计,市政道路工程是总体、宏观的对整个项目的把控,招标文件中有对相关人员做要求。

质疑16.

回复: 请在重庆市网招标文件查看工具。

质疑17. 纵观近2年重庆市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

回复: 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质疑18.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中明确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2.27%,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款中的设计费计算公式,最高限价应为19800*2.27%*0.5=224.73万元,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中的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24.624万元不一致,请修正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投标函中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是以“元”作为单位,请明确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以“元”作为单价时的小数位保留要求?

回复 :1. 详见补遗2 。2.投标人只需按要求填报固定费率,暂定设计费保留位数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补遗部分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其他”中“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应将此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按《 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的 50 % 计取 。 2. 因本项目有多个招标人,而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只支持获取一个招标人信息,故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函中的招标人获取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修改为 :“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应将此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按《 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的 50 % 计取 。 2. 因本项目有多个招标人,而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只支持获取一个招标人信息,故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函中的招标人获取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出。

2、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3.2.4、10.4内容 修改 如下: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 .2.3

报价方式

方式 其他报价

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 2807800 元× 取费比例。

本次招标项目 估算工程费暂按 19800 万元 为基数, 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中规定的相应计费标准 计算 任何专业系数和附加系数为1.0 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阶段设计 为设计 费用的 50%

取费比例 报价以百分号为单位,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备注: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填报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第6.其他补充说明栏目中,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3 .2.4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取费比例)最高限价为 80 % 即投标报价(取费比例)必须 80%, 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2246240 (计算公式: 2807800元 × 80%=224624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0.4

结算原则

方式 固定费率 结算

最终 结算价 以概算审批的建安工程费为结算计费基数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计算后按照中标的 取费 比例进行结算。

注:1. 阶段设计费占设计总费用比例:方案设计为设计总费用的 20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为设计总费用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为设计总费用的5 0 %。

2. 设计费 调整系数:任何专业系数和附加系数为1.0,不再调整。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无论查阅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 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1月21日

[50000120231109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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