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镇永利村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金河镇永利村 2023 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河镇永利村 2023 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
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HZ-2023-1101
项目名称:金河镇永利村 2023 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金河镇永利村 2023 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建筑 工程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之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金河镇永利村 2023 年美丽乡村 建设试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
(2)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 );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
(4)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
(5)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 号 );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
财办采函〔2022〕10 号 );
(7)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陕财办采
(2023)3 号 );
(8)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 04]185 号 );
(9)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 6]90 号 );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
(11)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
(12)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13)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4)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
采[2018]23 号 );
(1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 号 );
(1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
办采〔2023〕4 号 );
(1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金河镇永利村 2023 年美丽乡村 建设试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存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 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
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 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
目承诺书 );
(4)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上
能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信息并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5)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 2022 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报表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 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
(2022 年 11 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供应商注册时
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7) 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 年 11
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
(8)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9)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
得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
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
(11)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
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 息一
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
要求,通过陕西省( http :// www . ccgp - shaanxi . gov . cn /)注册登记加入陕
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 鸡市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 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中心五楼第 9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中心五楼第 9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应按 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
商注 册 登 记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中 的 要 求 , 通 过 陕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 :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并且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 ), 有意向的投标人办理 C A 锁地址及流
程,内容如下:宝鸡 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宝鸡市中心
4 楼 2 号窗口(办理流程:
5ccf80e-6a61-43e9-90e9-ebdd8 da75241.html ), 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使 用 CA 锁登
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 鸡市)宝鸡市中心( http ://
ggzy . baoji . gov . cn / ), 交易平台〖首页〉 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
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 目点击 “我要投标 ”,在〖我的项目〉
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中电子招标文 件(*.SXSZF
格式 );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采购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竞争性磋商
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
共资 源交易中心( http :// ggzy . baoji . gov . cn / )- 服务指南-专 区-《政府
采购电 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 流程制作电子标书
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完成投标的,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
投 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 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
答疑 文件 ”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4.采购标的:永利村 2023 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斗鸡社区 宝十路 109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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