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石化园区临时运砂通道及储砂坑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古雷石化园区临时运砂通道及储砂坑工程( EPC )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雷石化园区临时运砂通道及储砂坑工程( EPC ) (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经济开发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 内资 ) 闽发改备 [2023]E13006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漳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古雷石化园区临时运砂通道及储砂坑工程( EPC)
项目地点:漳州市漳浦县古雷镇古雷半岛西北侧、东山湾东北部海域。
项目规模:临时通道总航程约 4.33km,通航宽度170m,设计底高程-10.5m;在古雷三期航道L8点向北1km航段布置一处会船区,长1000m,宽50m,设计底高程-10.5m,与航道组合宽度220m;临时运砂通道末端布置2个储砂坑,长700m,宽400m,设计底高程-13.5m。主要工程包括疏浚、航标、临时围堰等,其中疏浚总工程量为424.68万m3,航标工程需新设8座灯浮标。主要建筑面积: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新建4.33km运砂通道及两个700X400m的储砂坑。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8539.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000.17万元。
2.2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海域使用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配合工作等。
( 2)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3项目期限: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⑴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1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按照有关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评定,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等级。
2.5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交(竣)工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甲级资质 。
( 3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交通运输部或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正式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牵头人 的在岗正式职工。
3.5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成员 的在岗正式职工。
3.6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注:( 1 )其他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须由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单位和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业绩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业绩条件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 月 21 日 09时 3 0分00秒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时 3 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12 月 14 日 0 9时 3 0 分 00 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 CA 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 .00 元)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媒介上发布。
注意事项: 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经济开发区古雷镇金福路 329号,邮编:363216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3892269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小蔡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漳州市明发广场 1号楼 1412-1414 号
电子邮箱 :
电话 :
联系人: 华思贤
监督单位: 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 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 、
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水仙大街 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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