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景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福建
-宁德市
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景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景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景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古发改审批〔 2023 〕 82 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地方专项债券、地方政府配套和建设单位自筹 , 招 标 人 为 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吉祥路、育才路、滨河东路 。
2.2 工 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三条道路,分别为吉祥路育才路、滨河东路。1、吉祥路起点与明德路(古屏路)平交,东至古田县城东街道海润-香开云顶小区,路线总长184.373米,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30米。2、育才路起点至滨河东路平交,路线由西向东延伸直至终点。路线总长19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24米。3、滨河东路起点与育才路平交,路线由北向南延伸,终点与莲桥路平交;路线总长247.34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之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18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27318206 元,其中暂列金 1458197 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7]670 号)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7]670 号)规定,暂以施工中标价作为基准价,下浮 40% 作为最终计价依据,即 429982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0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98/zjxypjweb2/gcjl 。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 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 [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 00:00:00 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 09: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高祥路7-1号 ,邮编: 352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东门路40-1号翠屏华府8号楼2单元205室 ,邮编: 352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古田县六一四路七支路 5 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古田县中心
地址: 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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