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补充耕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行政区域调剂交易监管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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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补充耕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行政区域调剂交易监管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0
受 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 委托,就 宁波市补充耕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行政区域调剂交易监管研究 项目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编号: PHZZBDL202311200152H
二、 项目名称: 宁波市补充耕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行政区域调剂交易监管研究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项目概况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 | 宁波市补充耕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行政区域调剂交易监管研究 项目 | 指标保障周转与调剂交易业务体系梳理、指标调剂交易流程与规则构建等,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202 4 年 6 月前完成本项目所有研究服务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49.7万元 |
五、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 招标文件的发售 :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2023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3年 11 月 27 日止。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招标代理部 );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供应商报名表等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本公司邮箱 ( )以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户名:
账号: 375 3 5 8332140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汇款证明。
5.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 应于 2023年 12 月 11 日 14:0 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或邮寄到( 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招标代理部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 于 2023年 12 月 11 日 14:0 0( 北京时间)在( 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招标代理部 ) 会议室 公开开标,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 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浙江省 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将书面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扫描件发到本公司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十、 业务咨询
采 购 人: 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574- 88284629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9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招标代理部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利波、 、 陈双双 、 李东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569 3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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