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81秭归县梅家河至肖家坪段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一、招标 条件
本项目 S481秭归县梅家河至肖家坪段公路工程 已由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以“ 宜市交发 [2023] 3号 ”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 及地方自筹 资金 ,招标人为 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秭归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于秭归县梅家河加油站,接既有S481,形成T型平面交叉,经梅家河、对河屋、水田垭,止于肖家坪,与拟建乡镇二通道对接。路线全长 15.482km ,设桥梁 86.0 6 m/1 座,涵洞 45 道 ,分两期建设完成。
一期一标段为其中K4+080~K9+040段, 路线全长 4.96 km。
一期二标段为其中K9+040~K14+118段,路线全长5.078km。
2.3计划工 期: 24个月 。
2.4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S481秭归县梅家河至肖家坪段公路工程(一期二标段)(K9+040~K14+118段)路线全长5.078km。招标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平交、其他工程、安保等设施 , 承担本 标段 工程建设及交工验收工作,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项目工程量清单。
2. 5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优良。
2. 6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7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20 日至2023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止。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信息—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2 月 11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 2 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丹阳路48号
联系人:宋剑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宜昌市 西陵区港窑路60号(宜昌公交智调指挥中心2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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