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水铁路桥一体式垃圾中转站地埋垂直式垃圾压缩机
湖南
-怀化市
漫水铁路桥一体式垃圾中转站地埋垂直式垃圾压缩机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采购人(全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漫水铁路桥一体式垃圾中转站地埋垂直式垃圾压缩机 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 漫水铁路桥一体式垃圾中转站地埋垂直式垃圾压缩机
3、采购计划编号: 麻财采计20231041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 漫水铁路桥一体式垃圾中转站地埋垂直式垃圾压缩机
6、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68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 贰拾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1 | 漫水铁路桥一体式垃圾中转站地埋垂直式垃圾压缩机 | 否 | / | / | / | 268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垃圾站土建施工进度将货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 免 费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乙方免费负责产品的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地点:
方式:
四、付款方式
付款按财政资金进度 , 进行支付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合同应在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10 月 25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田达春 | 法定代表人 :万耀冲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星物流园10栋125-126号 |
开户银行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湘江支行 | |
帐 号:82010100000139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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