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正和镇和谐村智慧农业示范-glw8连栋薄膜温室大棚安装工程项目
湖南
-郴州市
桂阳县正和镇和谐村智慧(数字)农业示范-GLW8连栋薄膜温室大棚安装工程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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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 桂阳县正和镇和谐村智慧(数字)农业示范 -GLW8 连栋薄膜温室大棚安装工程项目 ( 一期 )
二、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 2023 】 0190 号
采购代理编号: DSYG-CZCG-2023-121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四、更正内容:
1 、将原招标公告中:“ 2.2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质量员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提供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更正为“ 2.2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质量员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提供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五 、 采 购 人:桂阳县正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桂阳县正和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 系 人:黄凯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 107 国道住宅小区 5 栋 201
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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