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南阳市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5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KDZB-2023-026
2、项目名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2.88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控制室等改造工程(详细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5.3工期:60日历天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1.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
2.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年 11月20日至 2023年11月24 日(法定节假日, 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 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五楼)。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留复印件一套)。
3、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 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五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五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邓州市新华东路336号
2.招标代理机构:中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五楼
202311721335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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