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新建食堂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兴城市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新建食堂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新建食堂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代理机构处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1 月 28 日 13 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JZXCS-2304319
项目名称:兴城市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新建食堂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1,480,000.00元;
采购需求:兴城市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 拟 新建 一座 食堂 , 建设内容 包括 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装饰装修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或 监狱企业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 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年 11 月 2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300元/本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8 日 13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中心(兴城市 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3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中心(兴城市 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 .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平台”网 进行注册。供应商通过葫芦岛市平台网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生成确认回执。
2.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中国》 、《葫芦岛市中心网》 同时发布。 获取磋商文件时填写的《磋商文件获取申请函》, 由 代理机构提供格式,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等 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zhongchengzhi5881 @163.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 凡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兴城市围屏乡围屏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诚志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 沈阳 市 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94号709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zhongchengzhi5881 @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中诚志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619 2001 0400 23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金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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